關于主城區居民供熱繼續執行現行價格的通知
石發改價格〔2021〕592 號
根據《河北省<政府制定價格行為規則>實施細則》(冀價政調 〔2017〕202號)、《石家莊市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規定》(市政府令第195號)要求,《關于重新公布主城區居民供熱價格的通知》 (石發改價格〔2018〕864號)將于2021年10月25日到期。經研究,繼續執行現行居民供熱價格標準?,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居民供熱價格
(一)居民采暖價格:每采暖期每平方米 22元。
(二)計費面積:按照住宅建筑面積扣減10%公攤面積計費,有電梯和消防通道的住宅扣減15%計費。地下室及住宅樓以外的公攤面積不得計入收費面積。
(三)居民住宅采暖季暫不用熱的空置房不收取采暖費,有關事項繼續按照市發改委、市城管局、市財政局《關于主城區居民住宅暫不用熱空置房不收取采暖費的通知》(石發改價格〔2020〕662號)規定執行。
(四)天然氣鍋爐等其他供暖方式供居民采暖價格參照上述標準執行,但不得高于此標準。
二、居民補貼政策
(一)市直行政事業單位職工采暖費補貼標準繼續按照石家莊市財政局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《關于調整市直行政事業單位職工取暖補貼的通知》(石財〔2011〕17號)執行。
(二)城市特困群眾和重點優撫對象采暖費補貼,實行集中供熱的家庭繼續按上述居民供熱價格和石家莊市人民政府《關于對城市特困群眾和重點優撫對象實行采暖費補貼的通知》(石政發〔2007〕57號)規定的補貼面積,由財政全額給予補貼。未參加集中供熱的家庭每年每戶采暖費補貼標準為700 元。
三、其它相關規定
(一)居民供熱銷售價格是供熱企業服務到用戶的終端價格,供熱換熱站的二次加壓等相關供熱費用應計入供熱價格,不得在供熱價格之外單獨收取。因供熱管理體制原因,供熱企業尚未直接管理到用戶的,供熱單位應當負擔小區換熱站所發生的二次加壓等相關費用。
(二)鑒于新建住宅首次供熱實行整體供熱,其首次采暖費由開發建設單位統一向供熱公司繳納,開發建設單位可計入房價,并在房產買賣合同中(含購房協議)予以注明,開發建設單位、供熱公司、物業公司均不得向居民用戶另行收費。新建住宅小區首次整體供熱的確認,由區級政府供熱主管部門負責。
2016 年10月 11 日前已簽訂房產買賣合同(含購房協議)的,按原渠道繳納首次供暖費。
(三)各供熱企業和有關單位要嚴格執行熱價政策,提供優質服務,保證居民供熱質量。
本通知自2021-2022年采暖期起執行,原石家莊發展和改革委員會、石家莊市城市管理委員會、石家莊市財政局《關于重新公布主城區居民供熱價格的通知》(石發改價格〔2018〕864號)停止執行。
石家莊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
石家莊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
石家莊市財政局
2021年10月25日
石家莊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
關于下調市區分散燃氣鍋爐供非居民
用熱價格的通知
石發改價格〔2015〕1006號
經市政府批準,決定下調市區(不含鹿泉、藁城、欒城區)分散燃氣鍋爐供非居民采暖價格?,F通知如下:
一、分散燃氣鍋爐供非居民采暖價格由一個采暖期每建筑平方米41.90元下調為33.90元。
二、燃氣鍋爐供熱與燃煤集中供熱并入公共管網后,供非居民用戶的執行集中供熱價格,即:一個采暖期每建筑平方米31.00元。
上述價格自2015-2016年度采暖期執行?!妒仪f市物價局關于制定市區分散燃氣鍋爐供非居民采暖臨時價格的通知》(石價〔2014〕123號)即行作廢。